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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物业管理何时成方圆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物业管理困境1.翻牌公司老爷脾气不改

目前全国90%的房屋物业管理仍沿用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那些由房管所转变而来的翻牌物管公司,官商作风不改,忽视自身建设,对居民时常仰起高昂的“头颅”,而且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从管理成本和赢利方面考虑,一家最小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规模不能少于5万平方米。而目前普遍的现象是,竣工一幢大楼就成立一家物业公司。这些“小麻雀”一个个大腹便便,机构臃肿,使60%的物业公司陷于入不敷出的物业管理困境中。

  物业管理困境2.乱收费几成公害

相对而言,当前物业管理最为突出的是物管收费与服务问题。主要表现为四种现象:一是名目繁多,收费过高;二是强制装修,收取高价;三是雁过拔毛,巧立名目乱收钱;四是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或只收费不服务。

如果说专业化管理给用户提供了物质保证,社会化服务给用户提供了生活便利的话,那企业化经营才能给用户带来永远的福音。毕竟物业管理公司纯粹靠向用户收取管理服务费来维持公司的运作不怎么现实。

  物业管理困境3.但愿春风化作雨

眼下我国物业管理公司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二级或三级单位,开发商建房,然后把房屋交给下级部门管,反正管理经费是开发商提供,管好管坏一样;另一种是房管所换个牌子,表面上看物业管理公司是有了,租金提升,福利性待遇没有了,收费上去了,可服务工作还是依然故我。

据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实质问题,是企业、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管委会、住房户和用户的责权利关系不明。规范当前的物业管理市场,关键是房管单位政企分开,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管理公司,把房管工作推向市场,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之路;同时彻底更新观念,特别是企业及各职能部门要从有利于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出发,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与物业管理单位间的关系,使企业、管委会、物业公司的责、权、利关系更加明确。

只有物业管理的定位具体准确,物业管理才能在市场中能更快更准地找对坐标。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