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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药店不应超市化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来源:价值中国作者:查钢

超市似乎已经成为平价的代名词,人们买东西自然都会去这一个地方。当前,渠道的扁平化,导致越来越多的销售终端以超市的形式出现,不少药店也趋之若鹜。在业内,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老百姓大药房,它几乎是用一种“仓储式”的销售方式在进行销售。
其实说药店超市也是一种不负责的说法,现在药店实行的只是一种“仿超市式”经营方式,引进超市化的格局和服务理念,患者到药房取药就如同在超市里选购商品一样,变被动式接受药师所发的药品为主动式自由选择药品。过去,受体制的僵化,消费者购买药品要受到很多约束,完全是采用被动服务模式,现在药店超市化就是打破旧的医药供应模式,同时也打破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

那么,药店实行超市形式经营是大势所趋吗?对此,我却不这么认为,即使这一种形式目前很普及,我个人认为,药店的经营不应是以这种超市式的开放形式,一则是我国的现阶段的国情决定的,民众对医药健康意识的薄弱和误解还很多,二则可能现在的业态环境并不是很好,市场竞争过于激烈。药店作为特殊的销售产品的平台,应保存其严肃性,它不是大卖场,是生活用品中的“特殊产品”。如此,才能保证它的特殊性?药店就是一个通路,只是一个流通环节,它是承载着药品销售的最后一个窗口,让一个销售终端来执行药品的安全和专业性,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虽然说,有相应的条例和经营条件制约,药店也进行过专业的药品知识培训,有的大型药店还有执行医师,但是这一切是不够的,“人命关天”,连医生都尚且不能妄自下药,更何况是一个有众多的商家云集之地,君不见,每逢节假日,在药房门口如菜市场一样,促销的、义诊的不断,各大商家的广告呼促销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轮番上阵,“利”字前面大吹特吹,这种阵势如何让药店能承载起药品监督和规范安全的公正执能。

其二,在药店里,专业是第一位,服务是第二位,在药店专业性是能冶人病的,而服务只是一个从业态度问题,不能处处讲服务至上,我们现在的从业者和消费者对于服务的“炒作”太高了,好像只要服务到如何如何好,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似的。消费者在此购药,主要是为了买药,只要药有用,哪怕就像自动售货机一样卖安全套呢?在武汉有一家药店提出服务上门,顾客要买0.3元创可贴,药店店员也上门,我是不赞成这样的,当然这只是一个个案,说明店员服务应具备的态度,不值得提倡。如果,第一个店员如此做法,应提出表扬,第二个仿照,就应处到处罚。这就是一个“分寸”的把握。

第三,关于超市的概念,只是反映了消费者对药店的一个期望值,就是平价!但是现在的药价高得让人看不懂,一盒普通的感冒药,相同的成分,价差竟达到几十元,虽说这里面有品牌的因素,可是这品牌是否人为的拔高吗?巨大的流通成本分担到了渠道里面,虽说是皆大欢喜,可是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实惠。表面上是超市的形成格局,可实际上药价并没有变,反而多了一个商有炒作产品的理由,消费者只是多了一个选药和取药的方便,这一种具有一定风险的方便,我认为不要也罢。民主和集权,有时候,不进行集权,事情是做不好的。

再说,平价,难道仅仅平的是价格吗?医药改革至今都是越改越搞不懂,改成超市形式是否就是把药店放进了社会,由社会来决定其生存空间?超市只是一个表面的形式,解决不了消费者的购药的正确需求,不管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是药三分毒,这是不变的道理,虽说,现在有的药店有了医师,让消费者的购药有了一定的安全保证,但我认为,这是不够的,药店是在销售一种特殊“商品”,医师只可能对病症的情况建议消费者购买相符的药物,这个建议是中肯的,但是,没有医师的时候怎么办?药店的销售员普遍只有一点医学常识,对于保健品还行,对于处方药和中药配制只能是连蒙带拉。店员向你推荐,你的可信度能有多少?会不会在你心中马上把店员的这种推荐与超市购物的那种商品促销联系在一起的话,店员的形象就会打一个折扣。药店的销售员目前是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因此,我想,在药店这个特殊的销售场所,是否应该有一个药理师的资格要求,至少有一半的药店员工要达到这个技术职称像会计员一样凭证上岗,即使你每天只是数数钞票,也要取得上岗证。

说药店不能超市化,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超市的形式是消费者自选性远远要大于接受店员的指导。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没有必然盲从,药店还是体现专业性比较好,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有些东西,并不是放在四海皆准的。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