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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电厂亏本电网赚钱 电价改革难破题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孙小林

  随着各方对今夏陷入电荒的担忧,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的利益之争也公开化。

  尽管7月1日起上调电价,但部分电厂还在持续亏损,“这次调价能帮我们最多坚持到年底,维持收支平衡,如果年底不再调一次,又得继续亏”。上海北郊一家发电厂运营部的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调查显示,以上海为例,上海各电厂上网价从0.39560元到0.43530元不等,而工业电价高峰时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1.074元每度,显然上网价和电网销售价格之间有较大差距。

  事实上,在煤价高企的日子里,发电厂的焦虑和亏损并没有传导到电网企业,“我们的负担主要是今年雪灾造成了大规模的损失”。华东电网下级某省级公司一位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看来,面对这种养猪亏本、卖肉发财的状况,改变电厂与电网之间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电网差价赚钱

  经过7月1日电价调整后,“目前我们的上网电价为0.39560元,而电网销售电价在高峰时段高达0.617元,而这只是居民电价,工业电价远比居民用电价格高。”上述上海北郊一家发电厂运营部的人士如是说。

  记者在上海的调查显示,上海各电厂上网价从0.39560元到0.43530元不等,而工业电价高峰时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1.074元每度。

  电网公司的盈利空间正是来自于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差价。除了平时的价差,在电价上涨的同时,电网还跟着分到一杯羹。“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省(市)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升0.26分钱、0.5分钱、0.2分钱、0.4分钱和0.4分钱。”国家发改委《关于提升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如是写着,其旨在补偿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

  令发电企业感到苦恼的是,其向电网企业售电只能按照物价部门的批复价格执行,而且这个批复价格很难变动。往往发电企业成本提升了很多,批复价格仍未变化,与市场存在脱节。

  “虽然可以向物价部门申请涨价,但这个时候物价部门都比较小心,毕竟入网价格间接涉及到老百姓利益。”前述上海北郊一位发电厂运营部的人士说。

  在发电企业按照批复价格销售给电网的同时,电网则根据用户不同需求进行销售,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居民分时用电等等,增加了收入的渠道和形式。

  实际运作中,电网企业还有诸多“小窍门”来降低风险,“他们每次付款都不全部支付给我们,都只付其中一部分,要知道我们现在需要资金去买煤什么的。”

  这在电网公司处得到了验证,“主要是我们的客户也拖欠我们的电费,所以也只能这么做了,但我们付得还是比较及时,这不奇怪。”华东电网下级某省级公司一位人士表示。

  此前,今年五月,国家电监会发布的《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对电费结算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了详细界定:发电企业当月上网电费应在次月底全部结清,应在上网电费确认日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

  利润重新分配?

  记者采访电网企业时,听到最多的就是电网企业表示自身投资很大,要还本金,要付利息,压力非常大,“虽然赚点,但很少”。华东电网下级某省级公司一位人士说,况且我们在送电过程中电的损失也很大,这些都应该算在成本里面。

  国家电网数据显示,地震给其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20亿元,其中四川公司超过106亿元。今年初的冰雪灾害也给国家电网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达104.5亿元,两场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总计达224.6亿元。

  对此,上述发电厂运营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即使像电网说的那样,赚得不多,那也是赚,我们都亏了,他们为什么还要从电价上涨中获利?”

  “电网老说还款压力大,我们发电厂也是贷款建设的,难道我们就没有还款利息压力?”他反问到。

  让发电方不解的是,既然电网还在赚钱,为什么仍从电价上涨中获利,而不补贴给发电企业。

  有电力专家认为,地震和雪灾并不是常态,而煤价上涨却可能长期持续。

  在雪灾之前的2008年初,广东省物价部门在对广东电网公司进行成本监审时发现,其2007年的利润竟高达142亿,利润空间甚大。

  “要调整这一利益分配,不能一个饿死,一个肥死。”上述发电厂运营部人士说。

  而这显然并非易事。在采访一个水力发电比较丰富地区的电网公司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这里煤电不多,我们不太在乎他们的看法,反正有水电。”

  前述华东电网下级省级电网也态度暧昧,“我理解发电厂,但我们也不容易。”

  事实上,自从2002年,原国家电力公司分拆为两大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之后,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分开核算,这种矛盾就已经显现。

  由于电网的自然垄断特性,这让发电企业别无选择,很是无奈,“没有电网,我们发电企业也没有意义”。上述发电厂运营部人士表示。

  这似乎是个无奈的死结。理顺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的目标早就提出来了,但至今没有太大进展——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早就明确提出要尽快建立与发电环节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销售电价要反映资源状况和电力供求关系,并逐步与上网电价实现联动。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此前曾建议,电力企业内部可以对利润做一个合理分配,将发电厂提供的上网电价调高些,化解相对增加的煤炭成本压力,而对于电网企业输出的下网电价(包括工业用电、居民消费用电)保持不变。

  “我们只能期望。”对此,上述发电厂运营部人士表示,“如果能直接供应一些大客户就好,电网收一些过网费,但这个很难成行。”

  记者了解到,从2000年开始,上海宝钢自备电厂就开始为其集团公司所属的益昌薄板厂供电,上海市电力公司仅收取一定的过网费。

  该发电厂运营部人士认为,这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直供电,第三方发电厂借道电网输电给第三方大企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供电,但这会引起电网的不满。

  显然,发电企业和电网合作下的利益纠葛还会持续下去,“但愿早日理顺这种价格关系”。该人士最后说。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