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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企业管理中“罚”字不可用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2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在企业管理中,“罚”字不是有效的管理手段。罚侵害了员工的利益,剥削其拥有的劳动成果,是一方强制执行的不合理制度。

  六十年代,人们只有三五十元的工资,企业什么时候用经济罚员工了?没有。原因是我们的生活收入太少。而共产党提倡民主,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帮助、改造后进员工,效果很好。人们积极上进,争当先进模范,全国的劳模或企业的劳模不断涌现。今天,人们收入有所提升。但还是生活在最低层的生活水平。物价上涨,各种费用的开销,让员工不得不加班加点。八小时的紧张工作,没有一点学习或相互交流的时间,人们像机器一样不停的工作,得不到做人的尊严。企业又以经济处罚剥削员工应得的报酬。而制定者本人也是一名员工,这种人整人的管理制度,哪还有人性化的管理?要学习西方管理经验,首先是尊重人权,其次才是有效的企业管理。我们为什么不能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法,让员工提升自我管理意识呢?帮助他们改进不良恶习,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技术水平,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班组教育,互帮互学,加强团队作战效率,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共同严格把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罚”是不得以的一种措施。如果用“罚”能提升企业效率,能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或对职业的专一和热爱,能让员工忠于职守,能鼓励员工创新精神,那这种方法就会让更多的企业强大起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还是要学习幼儿教育法,启发、引导、帮助、教育、培养、锻炼、扶持、表扬、表彰、赞扬、批评指导等简单方法,这才是先进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体现。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