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单位上一年度法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单位在一年缴纳年度内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基数、是否按照法定基数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否有基数差额造成的社会保险差额、是否有人员漏缴问题等。
社会保险专项审计一般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主要目标是检查单位的法定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费,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结果要求单位对于欠缴的法定社会保险进行补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相应的处罚。
所以,对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7月刚好是审计的关键月,在社会保险专项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到场后会要求企业提供资料,审核资料时提出相关疑问,并要求企业进行解释或提供补充资料,审计人员最终会根据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经企业确认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这时候,人力资源管理者要准备些什么呢?
首先,提前要进行自查,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社会保险专项审计的思路进行自查,主要包括基数核定的准确性,是否有基数差;人员是否逐月按照工资表中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缴纳,有无人员漏缴,如有,需要查明原因,如确实是漏缴的,提前计算补缴金额。这样,会对社会保险的审计结果有一个提前的预估。
需要提醒的是,在基数核定时,员工上一年度内(1月-12月)所有的收入都需要列入基数核定之列,例如:奖金、年底双薪、提成、绩效工资、饭补、交通补贴、房补等等,只要是在这一年度内实际发放的税前工资,均需要列入基数核定之列。
其次,每个企业总会有一些是特殊人员,如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实习人员、聘用的外包人员,如保洁、保安、厨师等。这些特殊人员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需要人力资源管理者组织进行相关证明深入准备;否则,会因资料准备不足而造成补缴。
除了特殊人员外,还有一些企业会存在社会保险缴纳方式的特殊性,例如集团内下级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以外包的方式由第三方公司代缴等。这些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协调缴纳方共同配合进行社会保险的专项审计工作。
第三,社会保险专项审计后,会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资料审查出具审计结果,这一审计结果会经企业确认后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及时沟通审计结果,如果审计结果中确有不公或遗漏之处的,需要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