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发展战略选择是关系到中国产业发展和经济改革取向的重大理论问题。目前学术界存在两种主要的观点:一种是中国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该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笔者认为产业发展战略选择不是企业政策的结果,其最佳的途径是如何让市场中的经济主体自由理性选择从事经济活动的产业,逐利的众多经济个体单位的经济活动将内生地决定各阶段产业发展战略选择。
静态比较优势和动态比较优势
关于对外开放和我国产业发展的关系问题,目前理论界明显存在着两种不同倾向性意见。对此笔者大体归纳如下: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融入国际分工体系,以解决就业问题;要尽可能利用外资,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技术;民族产业是次要问题,只要在中国土地上生产、纳税、增加就业既可;产业结构优化问题应主要由市场决定,主张搞“产业政策”是沿袭计划经济的思路。
第二种意见:强调在开放条件下保持民族经济独立性;主张适度开放,吸引外商投资也要适度,注重经济(产业)安全;需要国家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有必要在产业发展战略性产业领域中争取赶超。
上面两种不同倾向,实际上隐含着对国际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改革中企业和市场的作用等等一系列问题的判断的分歧。
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因为今天民营企业家和产业结构的很多问题,根源还在于旧体制改革不彻底和新的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完善。但对在国际竞争面前要不要坚持自己的产业独立性、要不要保护和扶持民族产业发展战略产业的问题上,笔者不能同意第一种意见。
很多文章倾向于用“全球化”、自由贸易代替经济发展,好像只要“放开”搞自由贸易、按比较优势论办事,发展中国家就能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好像这就是产业发展战略的核心。而贸易保护、产业发展政策,都是“计划经济的余毒”,是保护落后。
工业化的拉美式道路和日韩式道路
汽车工业界有人提出:世界各后进国家发展汽车工业,有“拉美式”和“日韩式”两条路线。实际上这可以推广到整个工业政策。在全球化条件下,后进国家的产业发展有两种可选择的道路:拉美道路和日韩道路。
可以看到,所谓日韩道路,和我们过去的封闭型计划经济的区别在于:不仅强调技术引进消化、也强调国际市场导向,是“外向型的自立自强”工业方针。而和拉美道路的区别在于,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产业发展导向作用。
选择什么道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产业发展战略取向和精神状态。一般地说,拉美式的产业发展道路,固然也促进了GDP的稳定增长,但经济体系摆脱不了对强国的依附(拉美自来有“美国后院”之称),最终影响国家独立行动的能力。其实,我们的不少产业,已经在走拉美化的道路了。
比较优势理论,可以是后进国家经济政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但由于这个理论有着很大的片面性,无法作为制定产业发展战略的根据。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要解决的是长期追赶问题,要兼顾多重目标、不能简单抽象掉各种重要因素。笔者认为,国家的经济产业发展战略,以下几个因素是不能不考虑进去的:技术发展的累积性和不确定性、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我们已有的产业基础。
技术发展的累积性和不确定性
动态地、历史地看,我们今天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曾是发达国家昨天的“高新技术产业”,如纺织业。今天某些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可能较快地扩散到发展中国家,利用本地高素质的劳动力和其它有利因素,形成新的比较竞争优势(如台湾的半导体制造业、印度的软件业)。当然,并非所有国家都必然能承接先进国家的产业转移。
关于学习效应: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并非天生,而更多地取决于生产的历史,取决于人们在实践中的学习和锻炼。企业生产同种产品越多,效率越高,生产成本也就越低(如美国航空界的经验:飞机制造厂产量每增加一倍,成本降低20%)。发展中国家生产“新产品”少,相对的生产率低,成本高。所以适度的市场保护是获得学习效应的必要条件。如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就永远得不到学习效应。
当代科技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层出不穷,市场千变万化,商机无穷。但是,机遇只属于有准备的企业、行业和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兼顾“今天和明天”。为了抓住明天的发展机遇,今天就必须在关键的基础制造业、部分高科技产业,在国力允许的范围内,不懈努力打好技术的、产业组织的、体制的基础,这才可能逐步缩短差距。“走一步看一步”,只顾眼前的发展思路,差距就会越拉越远。
国家利益不可消解,大国要保持自己的产业发展战略产业体系
经济全球化不等于政治全球化。民族国家及国家利益、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存在,本是无须提醒的基本事实。但奇怪的是,今天的中国,这些最简单的概念和事实似乎都成了问题。
作为大国,不可能靠外国的力量保证国家安全。前苏联体系崩溃,东欧小国一个接一个倒入北约怀抱,惟独俄国不被北约接纳,并且实际上成为“北约东扩”的最大假设敌。从国家安全出发,我们不能放弃国家对基础性的、“命脉”产业的控制权,不能丧失在某些高技术产业领域中保持技术追赶的能力。必须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建立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建设自己的产业发展战略。否则,就会在21世纪被驱逐出世界大国行列,不要说与美日欧并驾齐驱,可能连印度、巴西也要超过我们。
作为大国,不可能也不应该象一些小国那样高度依赖国际分工,其巨大的市场和经济规模,能够支持内部分工较完备的经济体系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正在迅速成长,既有必要发展配套比较齐全的产业结构,也有条件集中国力,有选择地发展一些必不可少的高技术产业。
不要轻易丢弃自己千辛万苦积累的家底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并在一些高技术领域积累了成果和经验。这是我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如东南亚)的不同之处。
当年,我国上“两弹一星”,可以说没有任何经济的合理性。甚至到今天,还有人提出“为什么当年要与列强争锋”这样的问题。确实,中国人民在20世纪50至70年代,为重工业、国防工业的发展,支付了压抑增长、压低消费的沉重代价,全国人民为此付出了重大的历史牺牲。今天,我们可以检讨当时过分偏重国防工业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以及计划经济下的种种失误。但无论如何,已经建立起来的工业体系,“两弹一星”等一大批具有伟大战略意义的科技成果的取得,是国家的骄傲,是全国人民流血流汗、省吃俭用、在最困难的时候、饿死人的年代也没有下马,硬坚持搞上去的。它的历史贡献,就是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和我国在世界上的应有地位。中国今天的国际地位,实在是受惠于前人的历史牺牲和贡献。
现实的经济产业发展战略,是比较优势和追赶战略之间的平衡
很多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意见:我们不是不懂自主发展、产业发展战略产业的重要性,但在当前国力不足、9亿农民进入工业化的基本任务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把大量宝贵资源用来搞高新技术产业,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还是集中力量先发挥自己的低工资成本优势,等国家富起来再搞产业升级不迟。
这当然言之成理。但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同一过程的两方面,“先发展经济后提升结构”是说不通的。我国沿海外向型劳动密集产业已经面临国际市场的饱和和各国为争夺市场的恶性竞争,已经存在现实的产业升级要求,也说明机械的阶段论难以成立。
另一方面,就是上面所说科技的累积性和不确定性,要求国家不追求短期效益,舍得在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上加大投资力度(同时也要改进科研机构制度,提升效率)。所以,要实现自主的产业发展,必须打出提前量,必须有前瞻性的规划。国家的产业发展战略,必须把中长期技术因素考虑进去。国际上技术水平日新月异,后进国家不进行技术的追踪,在关键产业上不及早追赶,越晚,差距就越大,产业升级就越困难。
所以,现实的经济产业发展战略,不能以“纯经济”的理由作根据,要“讲政治”,也要“讲科技”。国家的发展计划,要把主要资源放在发挥当前的“比较优势”方面,也要把相当一部分资源放在实现科技追赶产业发展战略方面。这就必须在发挥比较优势和实行有限赶超之间,求得某种平衡。“要在‘今天赚钱’和‘为了明天赚钱’之间,合理地分配手中的资源”。
民族产业的概念是否过时了
连要不要民族产业,为什么要民族产业,今天都成了问题,看来在影响政策的知识界,在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的一些根本问题上,确实出现了重大分歧。
经济自主权是国家主权的后盾,而“主权问题是不可讨论的”(邓小平对撒切尔的谈话,1982年)。国家对某些命脉产业、战略产业的控制权,是经济自主权的基础。但愿把这一点作为中国人共同的“底线”,能被接受。
全球化是否可以取消“民族产业”的概念?
由于跨国公司实施全球化产业发展战略,市场内部化(全球采购和销售),价值链条分散化和管理人员本地化,所以使公司国籍模糊起来。这就是有人提出“在中国国土的企业就是民族企业”的背景。
公司国籍的模糊化是否意味着已经出现了“无国籍公司”?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93报告指出:“只要是由民族国家组成世界,即使这个世界存在全球化的跨国公司与一体化的经济体制,无论对个人还是公司而言,国籍的概念,就不会轻易消失”。
判定公司国籍的有效标准是实际控制权在谁手里。“尽管有些学者竭力鼓吹跨国公司的‘无国籍性’,但在国际社会中却客观上存在着评判公司国际的标准。按照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93)的看法:‘最常用的公司国际评判标准(单独或结合使用)是,公司组建地、公司中心所在地以及控制公司的股东的国籍’。‘在各国旨在增加本国国民的经济利益而伺机影响他国的这种国际关系格局里,公司的实际控制才是决定公司国籍的真正评判标准’”。
上海大众“普桑”换型,花了1亿美元买“帕萨特”。
神龙富康要开发三厢车型,出5亿法郎买了“雪铁龙”的知识产权。
“民族企业”开发不出“民族品牌”(多数情况下是合资的外方反对“民族企业”自己开发新车型),开发费跑到了外国公司的钱袋,若大的中国市场,“国产车”只会扛着“VOLKSVAGEN”、“HONDA”的牌子满处跑,这是哪国的“民族企业”?
弄清了三资企业的“国籍”,“民族工业”概念的边界也就清楚了。所谓“在中国土地上投资的企业”不可能都是“民族工业”。是不是民族企业,最清楚的还是利益的划分。
一是企业决策权在谁手里
二是跨国公司取走了多少利润(这是GNP的概念而非GDP的概念)。
更有国际公认的有关法律规定。
“在现实的贸易争端中,可以看到,任何一方都不敢忽视维护本国或本集团的民族利益,其中主要的保护手段,是对外国投资试图以“当地法人”身份进行组装活动进行严密监视。例如欧盟制定的‘60%原则’规定,在欧盟投资的外国公司或合资企业,组装或生产的相似产品所使用的所有进口零配件,超过60%时,欧盟可对其在欧盟内组装或制造的制成品征收反倾销税。…这些都说明,尽管经济全球化的提法很流行,但维护本国或本集团的民族利益问题,谁也不敢忽视”。“民族工业是经济全球化中一个真实的利益载体。”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国民,在具有全球胸怀的同时,总要有一点起码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政治上如此,经济上也应如此。
因此,限制和约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范围,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发展战略选择中的作用。这对于处于转型经济中的中国企业建设和改革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