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尽享组织、知道、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1、工程合同管理目的
通过对工程合同拟稿、审批过程、审批权限、保管、履行、监控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减少风险。
2、工程合同管理适用范围
2.1.公司签署的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管理。
2.2.区域各公司差异按第8条款执行。
3、工程合同管理术语和定义
3.1工程合同类别:
a)战略采购协议及战略施工协议
b)大于五万元的工程施工类承包合同,施工补充协议
c)大于五万元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d)施工监理合同
e)质量监督检验协议、安全监督协议
f)用电、用水协议
g)零星合同:
b)、
c)项≤五万元的合同
3.2.索赔:当供方存在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或履行合同管理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时,向其提出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行为。
4、工程合同管理职责
4.1 采购管理部
4.1.1经办工程合同管理类别中
a)~e)项合同的签署并建立《工程合同台帐》。
4.1.2参与进行单笔大于5万元的索赔。
4.2.项目经理部
4.2.1经办3.1工程合同类别中
f)~g)项合同的签署并建立《工程合同台帐》。
4.2.2.负责合同的履行、收集索赔证据及索赔。
4.3.成本管理部
4.3.1.负责采购要求、合同拟稿的评审。
4.3.2.负责合同中经济条款的履行。
4.3.3.参与合同索赔。
4.4法律室
4.4.1负责合同稿件的法律审核。
4.4.2当项目经理部提出要求时,参与合同索赔。
4.5.客户服务中心
4.5.1负责工程竣工移交后工程合同的履行。
4.6项目总经理
4.6.1负责批准5万元(含)以下的工程合同拟稿。
4.7工程总监
4.7.1批准5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拟稿。
4.8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授权领导批准1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合同拟稿
4.9总经理批准30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拟稿。
5、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5.1确定合同方
5.1.1工程供方必须按照《工程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来选择。
5.1.2质量监督检验、安全监督、燃气监理、有线电视、用水、用电直接与授权或指定的单位签署合同。
5.1.3其他需要与指定单位签署合同的,需得到工程总监批准。
5.2工程合同拟稿审批
5.2.1除施工报建、质量监督检验、安全监督、燃气监理、有线电视、用水、用电的合同可采用对方提供的版本外,其余文件应由经办部门拟稿,拟稿时应参照已签署的工程合同及相关案例。
5.2.2工程合同拟稿必须经过审批之后方可发出。
5.2.3大于五万元的工程合同拟稿审批结束,经办部门按照审批意见修改之后,再由采购管理部内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由采购管理部加盖防止换页的工程标识,记录反映在《工程合同拟稿审批表》中。
5.2.4小于等于五万元的工程合同拟稿审批结束,经办部门按照审批意见修改之后,由项目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复核,记录反映在《工程合同拟稿审批表》。
5.2.5工程合同编号具体按照《深圳区域各公司合同分类编号管理规范》执行。
5.2.6工程合同审批权限以金额及是否标准版本划分。
随着我国工程合同管理建设事业的发展,监理工程师在保障工程质量,减少工程事故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对其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