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一
为规范经销商管理,本经销商管理制度由大华公司事业发展部负责实施。
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二
对经销商适用的原则:平等互利、诚信守法、实现双赢、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经销商管理实行日常管理和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三
凡是熟悉周边养殖状况、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有较高的个人威望、良好的信誉、较强的市场开拓和服务能力,持本人有效证件均可到公司登记,经公司审查通过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成为公司授权的经销商,公司对其采用分区域统一编号管理。
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四
经销商的权利:
①代表大华公司负责周边区域养殖户的加盟,同加盟养殖户签订公司统一格式的《养鸭回收合同》。
②公司统一供给养殖户鸭苗,每只鸭苗经销商可提取元。
③公司统一向养殖户供应饲料,每吨饲料经销商可提取元。
④优先享有同公司合作运输回收成鸭的权利,公司按市场运输成本支付运输费。
⑤享有免费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及考察、旅游等机会的权利。
⑥对于成绩显着的经销商,依照经销商管理制度可获得公司年终绩效评比重奖。
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五
经销商的义务:
①按照公司制定的业务开展计划,积极遵守经销商管理制度并配合搞好市场的拓展与开发。
②做好对加盟养殖户的巡查工作,并将养殖户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报公司事业发展部。
③监督加盟养殖户的饲养、消毒、防疫工作的进行,对违犯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举报。
④定期参加公司召开的经销商会议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临时性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及决定事项传达到养殖户,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⑤协助配合公司做好成鸭回收工作。
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六
对经销商的评估
对经销商的评估包括合同及协议的执行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合作期间内信誉情况、与公司的配合度及以后的合作意向等;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的经销商合同期满给予奖励,合格的经销商多多培训,不合格的经销商予以淘汰,重新寻找该区域的经销商。
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七
对经销商的日常管理(事业发展部业务人员日常职责)
①公司事业发展部业务人员依照经销商管理制度对所负责的不同区域,定期对经销商管理并进行走访,跟踪及协助经销商开展业务工作,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深度访谈,并对访谈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填写《经销商访谈记录表》,由经销商签字确认后,上交或传真至公司事业发展部。
②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应经常与经销商进行电话沟通,并必须确保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对经销商的拜访。
③业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向经销商传达公司的市场政策及产品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经销商准确的理解;积极配合、督促经销商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③业务人员要随时向公司事业发展部反映经销商合同执行中的异常情况及经销商的特殊要求,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才可执行,不得擅自给经销商以任何未经公司批准的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④对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完成市场拓展任务的经销商,业务员必须提出整改方案,并确保达到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经销商管理制度条款八
对经销商货款的管理
①为防止货款拖欠或造成死帐,对经销商一律按照经销商管理制度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
②经销商的货款回收,由负责该经销商的业务人员协助公司财务部人员完成。
③货款一律由经销商直接汇到公司指定帐户,特殊情况需现金结算时,直接交到公司财务部。
④给予经销商的提成,以养殖户养殖周期为期,采用分期核算的办法,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