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基金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推出 一对多禁止评级

企业培训师观点:基金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推出 一对多禁止评级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发布第64号令,宣布《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执行。这意味着,当前市场上良莠不齐的基金评价业务有望得到规范,那些评价因素片面、评价方法和结果不全面、不完整,甚至具有误导性的基金评价业务将在今后退出市场。

  该方案由8月13日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调研修改而来,整体来看变动内容不大。

  其中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应当遵循的“六原则”未变,但规范评级内容的“八不准”有所微调,增加了第九条,“不得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评价”,即不允许针对“一对一”,“一对多”等产品进行评级。

  有资格评级基金将减少60%以上

  从管理办法来看,不准对成立期少于36个月的基金进行基金评级。据晨星数据,可统计的股票型基金现有262只,2006年8月1日之前成立的有97只。符合36个月成立期条件的基金还不到40%。如这些年才成立的特殊设计的封闭式基金,不到10只也不能参加排名,一些新设计的基金品种如果不超过10只也不能参加排名。总的算起来,不能参加排名的基金数量将超过60%。

  基金排名机构将减少一半以上

  现在主要的基金排名机构有专业的排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研究部、媒体、网站等,专业的排名机构有晨星、理柏。证券公司的基金研究部如银河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明确规定申请机构的基金研究员需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这对大的排行机构和证券公司来说因为不难做到,但是对小的排名机构和媒体来说,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估计此意见稿实施后排名的机构将会减少一半以上。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