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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首个两岸直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台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暨首届“海峡论坛”厦门检验检疫局系列宣传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大三通”正式启动。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厦门检验检疫局率先全国出台“海峡两岸直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分总则、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进出港人员携带物检验检疫、进港交通工具检验检疫、进出港人员卫生检疫和附则等6章33条。

这是一次重大突破。它将对台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定位为“一个中国”的基本原则下,不同关境、不同检区的WTO不同成员间“特殊的区际往来”的检验检疫,实现了在检验检疫管理层面的技术创新。

这是一项全新政策。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便利两岸往来的诸多政策,适应了两岸和平发展新形势。比如:对船舶飞机实施电讯检疫,设立专用通道、专用报检窗口和专用查验区,优先办理台湾农产品检疫审批,开辟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分类监管旅客携带物,运行专用电子业务管理系统,等等。直航船舶只要符合条件,常态下允许全部推行电讯检疫;直航出口工业品在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基础上,以监督管理为主,辅以抽查检验,给享直通放行便利;一、二类企业的直航货物,抽检率可酌减五成……

【新闻追踪】

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授权厦门局作为牵头单位,在对台检验检疫监管及其政策研究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在此背景下,厦门局对台政策研究起步早、动作快、成果丰硕。比如,2006年经总局批准立项的《海峡两岸检验检疫法律制度研究及对策分析》课题,通过了专家鉴定并报请国台办批复同意,正式提交出版部门印刷出书,书中提及的16条建议均在厦得到先试先行,有的被吸纳为总局对台政策并推及全国。《海峡两岸直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在2008年“陈江会谈”签署四项协议后即着手制定并取得总局备案认可。同时,该局还开展了《加强与促进海峡两岸农业的合作》等课题研究。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