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物业管理企业发展趋势

企业培训师观点:物业管理企业发展趋势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2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性经营服务行业。近几年,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物业管理的经营范畴在不断扩大,业务量在逐年增加,行业体系在逐步形成,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要保持这种旺盛的发展势头,形成与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整体规模,就要注重解决物业管理现实当中的问题,逐步实现物业管理的发展与创新。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在一些地方,物业管理首先是靠一种垄断的方式介入,是以一种半强加的形式出现和存在;许多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责任心不强,遇事扯皮推诿,不能让业主满意;由于一些体制的欠缺,使一些在房屋生产建设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在进行物业管理时显现出来,责任关系混乱;一些物业管理企业缺少管理规范和规则,把过去针对公有住宅的那一套管理方式用到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当中去。总之,物业管理还没有完全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和法制化。其问题的根源在于:

  1、机制的非竞争性。

  物业管理缺乏竞争,从企业之间到物业管理企业内部之间都是如此。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却对竞争的信号不敏感,岗位对员工的竞争要求不明显。在缺乏竞争机制的情况下,造成物业企业漠视业主需求,工作效率低下,浪费很多资源。先天的、难选择的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发挥,同时使物业管理企业生存发展也受到限制。

  2、管理的无规则性。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标准不清晰,住户对物业管理普遍不满。2000年建设部曾下发《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规则》以及2004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台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但是,行业缺乏一个承诺性的文件,示范小区标准对一般的物业管理企业缺乏约束力,形成一个企业一个管法的局面。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没有表扬、批评或评价的机会,也难以对物业管理服务表达自己的愿望。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与规范化要求相距甚远。

  3、组织的分散性。

  物业管理公司利微,企业发展趋势困难。由于实施物业管理时要对治安、环境、车辆、公用设施等进行管理,支出较大,单靠企业收取的服务费用不足企业运营开支,企业开展服务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与此同时,企业发展趋势本身缺乏规模、缺少品牌、自建自管,也违背和破坏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

  4、市场的不健全性。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初始关系不自主,纠纷不断,职责不明确。物业管理往往是在消费者选购商品房产时的既成事实,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缺乏一个规范的、自主的衔接过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缺乏相互信任,收支内容与服务项目的关系模糊,管理随意性较大,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发挥,应该说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围绕着”服务”这一特性,物业管理的发展就是要实现竞争机制的完善、管理规则的健全、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创新,做到与时俱进:物业管理提供的产品要与时俱进,物业管理的管理思想要与时俱进,物业管理的理论研究要与时俱进,物业管理的管理模式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发展的要求。具体就是要实现:

  1、物业管理的竞争机制必须建立

  物业管理终要竞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竞争的机制可以给企业发展趋势更多的机会,行业发展要求全面推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展趋势双向选择、平等协商,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确定服务费用,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开展平等竞争形式。

  首先是服务内容竞争,物业管理企业发展趋势存在的根基是服务。优良的服务带来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信誉带来更多的客户,更多的客户意味着企业发展趋势。

  最后是多种经营的竞争。经营服务的多样化使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主业以外,增加了效益的机会。要特别强调的是:物业的多种经营,是建立在业主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的任何多种经营,物业管理企业发展趋势的出发点还是服务。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发展趋势的出发点不端正,业主就不会满意,就不能取得应有效果。

  2、指引性的服务规则必须制定

  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规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服务的指引,也为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提出表扬、批评或评价提供的很好的平台,如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规定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最低标准,各物业管理单位向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必须达到此标准,不得低于此标准,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将受到处罚,甚至被取消资质,并由市及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将依《基本要求》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基本要求》还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宗旨,并对常规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了规范。

  3、物业管理的组织模式必须改变,规模必须形成

  兴建一个小区,成立一家专职的物业管理公司,必然造成物业管理的高成本低效益。如果经营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分别派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各个小区的日常管理服务,管理成本就可能大大降低,实现”一拖N”的管理规模,实现人员管理统一,分片服务,统一收支,分别核算,形成物业管理企业适度规模化的格局。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是人的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可以试行人员统一管理,岗位适当调换,员工挂牌上岗,实行一人多能,甚至功能虚拟的组织形式。

  4、物业管理的法规体系必须健全

  要切实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开发商与物业企业的房屋质量责任。在业主委员会成立还缺乏条件的情况下,建立业主保护自己权益的条件和机制;建立对物业消费的监督机制,有业主委员会做出租赁或解除合同决定时能保证决定有效的体制。在保证双方合法的利益方面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