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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浅谈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2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那迅速,但是比较大型民营企业家和外资企业在企业管理上更加具有风险,所以企业内部控制就变得必不可少。

  一、我国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与问题概述

  1.制度基础薄弱制约着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改善。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涵盖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民营上市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和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民营上市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

  (1)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一是民营上市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例如厂长(经理)缴纳的风险数额只是象征性的,对他们无法构成压力。民营上市企业经营者可能基于利己动机而利用职权侵吞资产或大肆挥霍。为满足这种欲望,有些经营者不会重视内控的建设,甚至有意忽略或阻挠,反过来又加重了民营上市企业制度的不健全,形成恶性循环。二是人事政策和实务不完善。雇佣人员时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有许多是凭关系挤入民营上市企业;对职工未形成一套关于训练、待遇、业绩考评及晋升的制度;未根据不同情况对职工进行适当的道德教育。三是民营上市企业制度不全面,没有针对民营上市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制度,顾此失彼现象严重。

  (2)组织机构设置不构合理。

  不少民营上市企业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设置,民营上市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另外,民营上市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中,比较重视纵向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对横向间的协调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同级各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不灵敏,协调性差。

  (3)民营上市企业文化建设严重滞后。

  民营上市企业文化是民营上市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民营上市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民营上市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因为民营上市企业文化是培养诚信,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刻苦钻研、勤勉尽责的一种制度约束。民营上市企业文化是将员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进行统一和融合,使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民营上市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达到有机的结合,民营上市企业文化是一个民营上市企业的中枢神经,它所支配的是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

  2.内部各部门责权利相互脱节严重抑制了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能力与潜力

  (1)内审部门形同虚设,职能严重弱化。

  内部审计作为去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上市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的自我需要。但是,我们调查发现,民营上市企业的内部审计并没能真正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其存在问题主要有:

  ①实质与形式不符,独立性不强。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民营上市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而目前对内审部门是界定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这说明我国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民营上市企业负责人。这就造成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基于以上两点,内部审计无法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其工作范围大大受限,也很难赢得威信。同时,强调“监督”的多,提倡“服务”的少,强调“事后监督”的多,提倡“事前、事中监督”的少。这种过分强调事后监督的指导思想是我国审计认识上的一大误区,也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②信息积累与传递沟通不畅,使得企业内部控制运转低效。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应能确保组织中的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职责。但目前很多民营企业因软硬件基础设施不完善或信息传递不及时,员工未能对相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执行,出了问题因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推诿,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风险频发。

  ③“会计监督”与“内部审计”不清,内部监督混乱。即没有真正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与作用。调查中发现,民营上市企业管理人员经常将“内审监督”与“会计监督”混淆不清,使人们产生“民营上市企业内部审计没什么意义”的想法。由于指导思想上的误区,多数审计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有些人将自己等同于厂长经理的行为工具,处处依厂长经理的旨意行事,有些则由于工作不好开展而心灰意冷或充当好人,使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2)日常管理与内部监督责权不平衡。

  权利、义务与责任平衡是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之一。而目前有关法规中明确内部控制机构既代表股东执行监督职责,又要为民营上市企业领导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提供服务。这种理论上双向服务机制将各内控部门经济责任和义务确定得大于其实际的功能和拥有的权力,只能把内部控制部门置于一个两难境地。

  (3)缺乏风险评估意识与风险应对能力。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高度发展,很多民营企业出口业务大幅增加或进行跨国经营,自然会面临着国际税务双重问题以及因外汇汇率变动、人民币持续升值、出口退税率下降带来的经营风险,而在海外也会遭遇到与本国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与非系统风险。目前多数民营上市企业的投资与经营风险意识仍然没有提升到应有的高度,更缺乏有效的风险应对与管理机制,对企业各类风险问题认识的肤浅必然会使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实施失去效果。

  二、我国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乏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失效。

  由于沿海大型民营企业多由家族企业进行股权改制,通过吸收社会资本改组上市,因此法人股占总股本比例高达60%以上,出现“一股独大”、“一股独尊”的局面。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互相监督、制约,并在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事实上我国民营企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常常被大股东控制和操纵,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决策,或不经可行性论证随意决策。众多的中小股东很难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参与对企业的控制,这样公司的治理结构就出现“华而不实”的现象。

  2.内部不同控制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引发企业内部控制隐患与漏洞。

  现代民营上市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客观上产生了两个控制主体,即所有者控制主体、经营者控制主体,两者之间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一方面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因为所有者拥有对经营者经营权的最终控制权,同时也决定着其报酬的高低;另一方面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民营上市企业的控制权实质是为经营者所拥有,所有者还要依靠经营者“尽心尽力”地工作才能实现其资本的扩张和民营上市企业财富的增值。而企业内部不同控制主体之间利益矛盾与冲突严重会导致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1)所有权与经营权制约失衡使内部控制权责不清。两权分离是现代民营上市企业的重要特征,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机制约是现代民营上市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讲,内部控制就应当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即应当体现所有者的意志和要求。但实际上,所有权往往是缺位的或虚拟的,经营者实质性拥有了对民营上市企业资产的控制权和处置权,明显地出现了所有者对经营者约束不力,形成“该控制的控制不了,能控制的不愿控制”的局面,其结果则会产生经营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独断专行等后果。

  (2)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上的矛盾使不同主体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对立。对于所有者来说,他们期望获得真实的民营上市企业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民营上市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便进行未来投资决策;而对于经营者来说,则可能因其不会过多地关心民营上市企业长远发展而采取与所有者相反的会计政策,因为他们更看重短期经营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这种短期利益驱动体现在会计上则为张扬或夸大经营成果,掩盖决策失误和经营损失,侵占或者损害所有者利益。必然使得所有者与经营者在内部控制目的上产生严重的分歧,经营者会利用其掌握的实质上的控制权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所有者只能“望洋兴叹”。

  3.家族企业传统的经营管理陋习阻碍了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的软实力提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企分开、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和企业改制工作的深入,打破了大锅饭思想。但其遗毒还在,一些陋习仍在作怪。比如说民营企业的封建家长制的家族企业是落后管理作风依然存在。许多民营上市企业经理人往往由家族主管负责人任命,而非民主选举;任命干部往往重关系亲疏而轻业务表现或能力等等。由于经理人对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负有主要责任,经理人的素质和内在的激励因素,自然成为决定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
  4.缺乏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导致民营上市企业内控执行者素质普遍偏低。

  很多民营上市企业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文化,即使规定出各种规章制度来,但没有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没有很好地将民营上市企业制度与文化、习惯、行为标准很好的结合起来。事实已经证明,没有自己的民营上市企业文化作支撑,“为控制而控制”肯定是事倍功半的,只要民营上市企业发生一小点的变故,如总经理换人,民营上市企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此外,民营上市企业约束机制不到位等,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不重视职工教育培训;民营上市企业效益不佳,教育基金没有足够来源,从而职工素质得不到提升,进而导致民营上市企业效益再度滑坡,形成恶性循环;管理措施不力,对经理人、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缺乏职业化系统管理,内部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三、我国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存在问题的治理策略

  1.确立内外平衡的制衡机制,规范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要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需要确立内外制衡机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资本所有者的立场出发,不但要把民营上市企业经营经理人行使权力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决策系统、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1)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财务总监首先通过对单位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领导和控制,掌握会计系统的运行,对于单位重大的交易、资产变动等拥有审批权;其次通过主持定期及非定期的单位内部审计,及时发现民营上市企业经营和会计方面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尽管实际工作中因个别经理素质差异和财务总监素质不一,不乏有受经理个人意志指使者,但只要明确控制责任,再有相制衡的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控制主体存在,是会收到很好成效的。

  (2)构筑严密的民营上市企业内控体系。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民营上市企业一线“供产销”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小组。审计小组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民营上市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

  2.坚持以“约束+激励”与“整合+协调”作为企业内控的目标与方法

  在现代民营上市企业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双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民营上市企业所有者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民营上市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他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经营者“直接”控制民营上市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报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因此决定了在不同控制主体构架下的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整合协调双方利益和矛盾,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才能实现现代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的以上两个基本目的。而“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民营上市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的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控制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按既定目标运作的系统化机制,但是控制的过程和方式并不仅仅是约束或限制,同时也包括了协调、激励和促进。民营上市企业的两权分离,使经营者可能存在“隐藏行动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道德风险”的问题。

  3.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有利于民营上市企业的内控环境。

  (1)要注重民营上市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质和形式的有效结合。作为民营上市企业文化的外在形式和表现是很重要的,它可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创造一种积极热情和充满朝气的氛围。但形式毕竟是形式,它永远代替不了内在素质的建设。外在形式好学,而内在价值观的形成却要经过长期艰苦的磨炼。文化作为通过教育和模仿而传承下来的行为习惯,对于各种制度安排都将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民营上市企业文化的培养和塑造更应注重内涵与效果。

  (2)要注重民营企业领导者专业素质与道德素质的“示范”效应。领导者言行对文化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的言行将决定着民营上市企业文化建设的方向和内容,决定着民营上市企业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涵。所以,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民营上市企业文化建设都受到民营上市企业经理人个人意志和素质的影响。

  (3)要强调相互协作和团队进取精神的培养。协作和团队精神是一个民营上市企业竞争力的力量源泉,在民营上市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必须强调团队精神的认同感,如果没有这种价值观上的认同,就会出现民营上市企业内控制度难以执行,盲目突出自己的现象。民营上市企业的竞争力主要来自于民营上市企业内部的协作和团队精神,这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要求。因此,民营上市企业必须创造、保护和倡导协作精神和团队精神的良好氛围。当然,除了上述三个主要方面外,还必须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把整个内部控制信息从生成、发布到反馈,实行全过程的现代化管理,提升民营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效率。

  综上所述,我国民营上市企业在内部控制上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隐患和漏洞需要我们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来进行管理和防控。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之路还很长,需要坚实而稳健的持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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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