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21世纪中国企业制度和企业形态

企业培训师观点:21世纪中国企业制度和企业形态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2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企业制度划分的依据目前各类企业改制碰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国企业制度如何来划分,我的看法是应该依据企业资产所有者形式的不同来划分企业。因此,要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划分企业的四大标准:

  1、要破除按所有制来划分企业的标准。把企业划分为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为企业打上“姓社”、“姓资”的烙印,无形中造成了企业市场竞争中的不平等,不利于企业的市场行为,而且在公有制里边又分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在我们传统观念里又是全民所有制高于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要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其实全民和集体现在是难以区分的,有人说是集体是小全民,全民是大集体,这本身就导致了企业的混乱。因此我认为中国工商登记企业所有制这一栏应该取消,尽早取消,这对企业的发展是一种解放。

  2、要破除按行政条条来划分企业的标准。我认为中国1950年学习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留给今天一个最大的后遗症就是企业受到条条专政。我们的企业部门条条林立,人为地把一些有内在联系的生产力分割开来。比如说,20多年来我们的企业机构在改革、在调整,职能在转变,机械部电子部一会儿合一会儿分。这个企业一会儿归机械工业部管,一会儿归电子工业部管,实际上机械电子无论从技术、生产、流通来说都是有内在联系的,很难按行政条条来划分。但我们的企业打上了条条的烙印,每个企业都有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当然,经过20多年的发展这一状况已有很大的改善,但基本还没有解决。

  3、要破除按行政块块来划分企业的标准。比如山东、河北交界两边的企业有内在联系,这个企业的零部件可以供给另一个企业来装配,但因分属山东和河北管,那这个企业必须绕道石家庄,另一个企业必须绕道济南经审批然后才能发生联系,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为什么现在地方保护主义这么厉害?关键是企业隶属于地方管。我们加入WTO,所谓经济全球化就是全球的市场化或者市场的全球化,市场经济应是全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企业应可以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从事经营活动。

  4、要破除按行政级别来划分企业的标准。尽管现在中央文件也提出来,今后企业领导人不按级别来划分,但实际的一些政策做法,比如干部调动,却仍然按行政级别。如果不打破这一套,企业就很难适应市场的要求。

  实践证明,现在企业的混乱就在于企业制度的划分不科学,我们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标准来划分企业,即按企业资产所有者形式不同来划分。

  21世纪中国企业制度的三种形式按企业资产所有者来划分,基本上有3类企业:一类公司企业,二类个人独资企业,三类合伙企业,这是21世纪中国企业制度3种基本的形式。这3种企业的区别就在于企业资产所有者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资产归个人所有,由此所产生的利益归他,所出现的风险也由他全部来承担,怎么管理当然也由他说了算;第二类合伙企业是由若干合伙人来出资,因此合伙企业资产所有者是合伙人;第三类公司。公司是两人或两人以上集资组成的法人企业,因此公司资产所有者形式是两人或两人以上,而且是集资,集资组成了法人企业,这是公司法人企业一个基本形式;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度;公司实行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制度,所有者是股东,经营者以经理为代表;公司必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是我们下一步企业改制的重要任务。建立现代中国企业制度是民营企业家改革的方向,具体讲就是对国企进行公司制改造。对国企进行公司制改造我觉着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

  1、国企公司制改造必须改成两人或两人以上出资的法人企业。我们现在大量的民营企业家改成国有独资公司,这很不规范,它只是国有独资企业的翻版。

  2、把若干民营企业家拼凑成一个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也是不规范的。我们从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展了所谓国企之间相互持股的做法,而且把它作为股份制企业的一种,所以股份制企业这个概念也是很混乱、很不规范的。

  3、把几十家民营企业家、集体企业拼凑成一个集团公司,这种集团公司里面全部都是国有独资企业和集体企业,实际上都是国有资产,这种集团公司是不规范的,下一步也面临着改制。
民营企业家改成公司,又有下面几种情况

  一种是整体改为公司。我的看法是有效益的国企要先改为公司,但有效益的国企改成公司,企业说你应把利润交给企业;企业职工说我能发工资能发奖金为什么要改?如果等它没有效益时再改公司,就没有人愿意投资、出资了,因为改成公司至少要吸收一个新的股东进来。所以说有效益时要改,这是第一步。

  第二,整体不能改成公司,我觉着可以切块改制,但切块改制当前碰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当它改为公司时,比如改为上市公司,这一公司和他母体的关系相当混乱复杂。我认为改制之后,一定要规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

  第三,如果整体改不成公司,分块也改不成,我认为可以卖掉,改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第四,如果以上3种做法都行不通,我认为可以先改成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它作为过渡形式,因为股份合作制现在也面临着新问题。我到过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它原来是民营企业家,5年前改为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比民营企业家有进步意义,但时间长了,也产生两个矛盾,一是全员平均持股,造成新的平均主义;有的职工说了,他持股和我一样多,干完了平均分红,我为什么拼命干?现在我们的民营企业家、集体企业内部平均主义思想比较突出,搞市场经济,就要承认差别,承认效率优先原则,所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员平均持股受到了挑战;第二个问题是一个人两个身份,这个人既是股东又是职工,因此它是股东职工会决定最重大问题。这一案例告诉我,职工股东会有两个最重要的缺陷,一个缺陷就是由职工股东会选举企业的厂长、经理,不能把能人而是把老好人选上来,因为职工投票他绝对是要看这个人对他如何。一般来说,在企业里要干事,干事就要坚持原则,坚持原则往往会要得罪人,得罪人他到关键时刻就不投你的票,所以我认为一个企业的厂长、经理只能聘任,而不能搞职工民主选举,也不能由企业行政任命。国外几百年的企业经理、厂长聘任制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另一个缺陷,由职工股东会来表决重大问题,一开职工股东会,他们比较关心的是眼前的福利,一旦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就争得面红耳赤,而对公司长远的发展却没有人去考虑。他们告诉我,股份合作制很可能为眼前利益而把企业吃光分光,缺乏长远发展后劲儿,所以这个股份合作制企业也面临二次改制,要改为公司制。

  国企改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改到今天,我认为有两个问题:一是国有资本如何退出,二是职工身份如何置换,这两个问题不管改成哪种企业制度,都必须解决。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度划分的依据:

(一)公司制度的划分

  公司制度如何划分?我认为按照《公司法》可以划分为三类公司,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上市公司。那么还会不会有其它形式的公司比如两合公司、合伙公司等?那是未来的事。我认为目前我们应以这3种公司制度作为规范公司制度的依据,它们的区别就在于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不同,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来承担社会责任,上市公司要按资本市场、股票市场运作来承担责任。

  (二)中国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

  由3部分内容来组成,一、企业产权制度;二是企业组织制度;三是企业管理制度。我认为所有企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这三类问题,这三部分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当前中国企业制度的建立要注意几个问题:

  1、要和产权中国企业制度联系起来。即不能笼统地讲企业管理,而要看你是什么样的产权制度。比如个人独资企业,我认为他可以搞家族管理,现在有人批评它,我到温州去,有人就说,谁说家族管理不好?他就用老婆管财务,儿子管推销,儿媳妇搞采购,这是他个人资产,他说了算,至于管理好不好是他内部的事情,当然如果他违法那有法律来制裁,但毕竟管理是他的事情;合伙企业管理制度是合伙人商量着办,中关村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就是合伙企业,合伙人商量着办,所有者与经营者不分。所以中国企业制度怎么进行,这一定跟他的产权制度有关,产权是前提,离开了产权来讲管理,管理是抽象的。中国目前一大问题就是离开产权制度来谈企业管理。

  2、组织中国企业制度是保证。要搞好管理,组织制度至关重要。组织制度存在诸多异同,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个人说了算;合伙企业的组织合伙人说了算;最复杂的是公司,公司的组织问题,我认为现在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公司组织结构要合理。公司组织结构要合理最主要的是公司是法人,公司内部单位不是法人,不能搞二级法人、模拟法人、委托法人。当然如果是集团公司,那么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但不能叫一级、二级、三级,因为法人没有级别。二是要建立规范的公司组织机构,也就是法人治理结构。我前面讲了,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样公司才有股东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来聘任总经理,但你不能把这个搬到个人独资企业。

  3、处理好中国企业制度和人的关系。我认为一个公司的股东、董事、经理可不断更换,制度却必须是延续的。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离开了制度抽象来讲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因此,要把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的企业管理真正落实到位需强调以下几点:提升人的素质是提升管理水平的关键;要强调企业的团队精神,要强调企业文化的凝聚力。最近柳传志(下转第23页)(上接第22页)有一句话讲的比较好,他说宁要一流的团队,二流的技术,而不要二流的团队,一流的技术。

  21世纪中国企业的三种形态企业形态的关键是发挥小企业、大企业、大企业的变形体的各自作用,并有效地协调各自的市场利益关系。

  我把企业形态分类3类:即小企业、大企业、大企业的变形体。对于小企业,我建议国家出台法律来确定小企业标准。大企业应该以大公司为代表,尤其是上市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大企业变形体有两种,一种是企业集团,所谓集团是以母公司为核心的、包括子公司在内的经济联合体,它本身不是一个企业;一种叫企业联盟。对于企业集团我认为它将来要以跨国公司的标准来规范。跨国公司之间加以联盟,这叫企业联盟,叫强强联合,所以我认为强强联合的口号不能随意使用,企业集团内部不能搞强强联合,而只能有一个强的母公司而不能有多个,那样企业就没有核心了。

  大企业与小企业的作用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对立的。这一观点21世纪我们肯定要加强。有人问,到底是小企业好还是大公司好?我认为大公司应该由小企业逐步发展而来,应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我国企业的发展如果没有30-50年的时间,要想真正形成有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是很难的。所以我认为,我们搞企业,心情要平和,不能太浮躁了,浮躁只能导致短命的企业太多、昙花一现的企业太多。一个企业不是一代人能够完成的,它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大企业的变形体、企业集团和企业联盟都有它们的作用。它们可以在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这3种企业形态各有各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中国企业制度协调往前发展。

  对21世纪中国企业制度如何发展,我认为根本问题是如何解决制度创新、制度规范问题,所有政策都应有利于企业健康规范地发展;而且,搞企业一定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能搞短期行为。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