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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讲师谈管理:乔布斯在设计与管理领域自由游走的启示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3日 培训讲师谈管理

苹果的专利果真都是乔布斯发明的吗?微软研究员比尔•巴克斯顿会告诉你:没错。而更重要的是,仔细研究乔布斯处理设计发明与公司管理的手法还能让各行各业的经理人受益无穷。

上月底,《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刊载了一篇文章,让我觉得既有趣又惊讶。该文章称史蒂夫•乔布斯是313项专利的发明人,而且还是其中逾10%专利的主发明人。这些基本上全是设计专利,从MP3播放器到电源适配器,甚至是苹果商店的楼梯无所不包。对于一个从未接受过正式的设计或技术培训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件相当意思的事了,更何况他还是一家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发明的专利数量之多令所有高管同行们相形见绌)。

有些人怀疑乔布斯是否真的对这些专利有贡献,我会告诉他们不用怀疑。根据我的经验,乔布斯的确参与了专利的发明。如果一个人对专利没有做出合法贡献,苹果公司(Apple)不会笨到把他的名字放在上面,像乔布斯这样声名显赫的人,就更加不可能了。原因很简单,造假不但会导致专利作废,而且东窗事发后,苹果公司及其品牌都将面临巨大的损失。苹果是多面的,但与愚蠢绝缘。

既然乔布斯对这些专利的贡献是合法的,我们从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要找到有意义的答案,最好别忘了帕科•昂德希尔说过的话,他说:“明显的东西并不总是显而易见。”)有两点最为突出:在这313项专利中,只有略多于10%的专利主发明人是乔布斯,在全部专利中只占少数,但并不寒碜!而设计师乔纳森•埃维是这313项专利中64%专利的共同发明人。

这就好比事物的两面性。第一,乔布斯没有把设计完全交给更专业的乔纳森,而是充分参与其中,与乔纳森合作发明了200多项专利。第二,尽管乔布斯大量参与设计,但设计团队的负责人却是高管乔纳森。这再次印证了在这方面表现出色的多数公司带给我们的启示:公司必须要有专门负责设计的高管,而且他们必须最大限度地参与设计。

然而,虽然聘请一个设计方面的高管是可以效仿的,或许也确实有必要,但盲目模仿乔布斯参与设计的方式却很值得怀疑。要保持竞争力,模仿他人的独特之处很难获得同样的成功。乔布斯是个特例,本文中对他的描述反映的是他独特的个性和罕见的激情。他做的事情与他天性有关,但对你我而言就不一定了。

做自己天生不擅长的事情,试图复制他人的成功,最终都将是徒劳无获的,不论效仿的对象是史蒂夫•乔布斯还是其他人。每个人都必须忠实于自己的天性和能力,就算事实证明自己天性浮浅和/或虚伪,也要坦然面对。尽管如此,忠实于自己的天性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有理由忽略某些我们天生不擅长的事情,如果它们是事业成功的关键。高管需要了解自己的弱项和强项,确保公司的重要阵地得到有效覆盖。

文章话里话外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文章没有明确指出的一点是,由于乔布斯过于专注设计,因此不得不忽略了公司的其他事务。但仔细分析苹果公司后发现,“被忽略”的部门与设计团队的表现同样一直很不错(我在其他地方写过)。如果真要学习苹果公司和乔布斯,也不要学他怎样设计(除非你真的是这块料)。相反,需要学习的是他在和乔纳森及其设计团队一起工作的同时,如何对其他部门进行放权管理。然后才是学习如何管理自己不在行的事情,比如说设计。

最后,虽说乔布斯发明了这些专利,但他并不是一名设计师。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而且我相信他可能也不会以此自居。他说过苹果的成功之道在于管理消费者的体验。我觉得这话说得很有道理。所以尽管我觉得乔布斯不是设计师,但我坚信他是我见过和认识的最伟大的管理者。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一直都很尊敬他。

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比尔•巴克斯顿一直致力于互动系统的创造、研究、应用和报道,尤其是从人文角度。他历任施乐帕克研究中心(Xerox PARC)、Alias|Wavefront和硅谷图形公司(Silicon Graphics)的研究员,目前供职于微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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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