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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讲师谈管理:刘文瑞:董狐史笔的管理意义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3日 培训讲师谈管理

在史学界,董狐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文天祥的《正气歌》就有“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之说。关于董狐史笔,学界多强调其不畏强暴,秉笔直书,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从管理角度言,董狐史笔具有特殊意义。

董狐一事,见于《左传》宣公二年。当时晋灵公昏庸无道,同执政大臣赵盾(宣子)发生剧烈冲突,赵盾只好出逃。赵盾的从弟赵穿杀了灵公,把还没有逃出国境的赵盾迎接回来。结果,太史董狐记录为“赵盾弑其君”,而且拿到朝堂让大家看。赵盾不服,认为与事实不合,灵公不是他杀的。董狐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赵盾只好认账。孔子为此感叹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境乃免。”

赵盾是不是弑晋灵公的责任人?表面上看不是,但是,作为执政大臣,他该不该为灵公之死负责,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这里涉及到的是如何看待领导责任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些人对领导责任总存在着某种误解。仿佛只要个人走得端行得正,就是承担了领导责任,往往忽视了领导要对其下属的行为负责,乃至对所领导下的整个组织行为负责这一基本的管理原则。比如,曾经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只要不站错队、装错钱、上错床,就是好官。然而,说这段话者是否想过,一个站队无误、两袖清风、生活检点的官员,哪怕他的私德无可挑剔,但却在公务上失误频仍,那他依然只是好人而不是好官。领导者所要承担的,不仅仅是个人责任,更重要的是组织责任。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要对这个企业的一切行为承担最终责任。即便某公司的董事长人品十分高尚,但公司亏损或者发生责任事故,他也难逃其咎。假定这个公司最终破产,代表公司承担破产责任的,肯定是这位人品高尚的董事长。

如果《左传》的记载是真的,那么,赵盾确实有点“冤”。晋灵公实在太不像话,不但聚敛无度,而且行为残忍。赵盾进谏,灵公竟然派刺客谋害赵盾。刺杀不成,又设酒宴埋伏甲兵准备动手,幸亏赵盾的家臣祁弥明拼死力保,才使赵盾逃生。显然,赵盾在晋国待不下去了,只好出逃。赵穿杀灵公一事,是在赵盾出逃后进行的,赵盾确实没有参与。所以,赵盾喊冤有他的道理。

但是,要说赵盾没有责任,灵公之死到底该由谁来负责?作为执政大臣,理应对自己治下的所有行为负责。董狐说得好,赵盾逃亡没有离开国境,就意味着没有解除职务;返回后又不追查凶手,意味着认可弑君行为。“非子而谁?”董狐记录某年某日赵盾弑君,正是坐实其领导责任的史笔。所以,孔子才称赞董狐的记载为良史,称赞赵盾的认账为良大夫。最可推敲的是孔子最后的感叹:“惜也,越境乃免。”也就是说,孔子认为,如果赵盾已经逃出了国境,那就意味着他确实解除了执政权力,所以就可以免除责任。

1986年,明茨伯格《经理工作的性质》一书传到中国,经理角色理论开始传播,很多人都不理解,在明茨伯格列出的十种经理角色中,为什么第一种就是“挂名首长”?在中国人的一般经验里,挂名是一种荣誉,并不承担实际责任。挂名首长为何要在经理角色中这么靠前,如果从领导责任的角度看,一切都顺理成章。理解了这一点,才能理解十种经理角色的逻辑关联,才能看到董狐记录“赵盾弑君”的管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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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