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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薪酬激励的问题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8日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1、片面理解薪酬的含义和构成。

我国企业对薪酬的理解还停留在工资等物质激励的层次上,其实工资只是薪酬构成中的一部分,只能满足员工最基本的生理和安全的需要。大量的内在的薪酬激励,例如对工作的满意度、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晋升机会、吸引人的企业文化、相互配合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企业对个人的表彰、谢意等等,这些都是薪酬的有机构成。它们属于非货币化的隐性薪酬激励因素,可以显著的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而且还可以对货币化薪酬激励起到有力的补充。在我国企业中,长期以来大量使用工资这一单一的激励形式,对员工的各种需求不加区分。因此,这种员工激励制度对于年轻的、刚参加工作的员工可能会起到作用,但是对于事业已经小有成就的员工来说,作用并不明显。

2、传统薪酬激励制度的导向不清,激励作用不足。

我国大部分企业目前实行的薪酬激励制度是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体的工资分配制度。这是在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实施的,当时这种制度确实对调动职工积极性和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单一的薪酬激励制度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在目前的企业员工构成中,各种人员的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和科学化已经成为目前企业分工的特征。如果针对不同的企业高级经营经理人、科技研发人员、营销人员采用单一的岗位技能工资形式的薪酬激励制度显然是起不到有效的激励作用。因此建立科学的、合理的、针对不同专业分工的薪酬激励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