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我国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界定范围很广。可以这么说,只要是公司员工,只要公司认为有必要,就可以被认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企业培训师吉宁博士管理课程当中,可以深刻的了解到有关这方面的内容。为了更好的熟悉和掌握如何实施股权激励,可以组织学员参加管理培训课程,也可以参加杭州企业内训进行跟踪学习。当然,下列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1)独立董事;
(2)监事(备忘录1号最新规定);
(3)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激励对象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5)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6)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7)具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重要提示
一般来说,中层培训激励对象可分成三个层面:核心层、骨干层、操作层。核心层是中流砥柱,与企业共命运;骨干层是红花,是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操作层是绿叶,对于他们来说工作就是一份工作。
◎ 案例
以下是中山某大型电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6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第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如在公司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收回并注销其已被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权。
此外,如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