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发展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良好职业教育培训的人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后备力量。现代社会的任何进步与发展,都离不开科学技术和教育。科学技术在社会经济领域的普及和发展,以及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提高,从根本上讲,都取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近3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又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现行的职业教育学制对非学历教育没有相应的规定,学校的职业教育基本是正规的学历教育,加之我国长期以来受传统正规教育观念的影响,普遍存在着职业教育模式“普教化”的倾向,过多的重视学历教育,从实际情况看,我国职业教育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学校),还是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学校)绝大部分认为职业教育的主要职能是进行全日制学历教育,即培养新生劳动力,注重强调了职前教育的培养,而忽视了非学历教育和职中(在岗)、职后(转岗)的职业教育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变化,学历教育以外的培训教育日益扩大了需求,职业教育培训在职业教育体系中如何定位,是关系到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
我国的教育要走向国际化、全球化,教育的类型、层次的划分应尽可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致,即分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两大类,两类都分为初、中、高等三个层次,按《教育大辞典》第三卷有关概念界定,“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属于第二、第三级教育层次的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包括就业前的技术教育和就业后的继续教育”。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化分类(1SCED),对于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可归于“第二级、第三级职业(技术)阶段教育”(以区别于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学科型或理论型高等教育)。从我国目前的实际出发,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培养中、高等层次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主,但随着科技迅速发展和现实的需要,职业(技术)教育层次将会高移。
从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看,目前关于中、高等职业教育培训的培养目标的“能力本位”是基本点。即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基本的技术应用性人才;其教育教学指导思想是: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其人才总体质量要求:一是以培养形成应用能力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二是具有基本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艰苦创业、踏实肯干、与人合作的精神,安心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四是具有健全的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
从学历教育的层次看,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有着多接口的。向下看它和普通初中、高中教育相衔接。从平行看它是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教育“统筹”的;向上看它能够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相连接。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类型和层次定位是相对的,不是僵死和封闭的,实际上它是—个多元化的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开放式的教育体系,应该且必须有着各种教育类型之间相互转移的形式和渠道,有着相互贯通的立交桥。由此可见,中、高等职业教育充满了勃勃生机并具有远大前途。正因为如此,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里的各种各样的课程培训和“技能证书”培训赢得了很多学生的积极参与,这也是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或优势所决定的。任何社会都有分工,尤其是已经进入知识经济的社会更是如此,从近年来日益艰难的大学生就业难的实际看,社会大量需要的是有本专业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强的毕业生,而“眼高手低”的所谓“天之娇子”愈加面临着就业的冬天。
二、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体系与职业教育培训
所谓“职业教育”,顾明远先生主编的《教育大辞典》解释为:“传授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在西方“职业教育”(vocationaleducation)是指培养一般熟练工人或半熟练工人的教育和培训,对于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存在着不同的表述。国际上目前趋于一致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在《国际教育分类法》所使用的概念,即“职业或技术教育”,其主要定义为:主要是为了引导学生掌握在某一特定的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中从业所需的实际技能、专门知识和认识而设计的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概括为“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关于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二条则明确指出: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从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教育阶段的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并举,并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所以,职业教育仅仅依靠课堂的理论课程教学,或者沿袭学科型的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或者只满足于某个时间段教育是很不够的,它必须依靠整体的教育培训体系才能够真正实现培养目标。
对于职业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转移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教育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
三、职业教育培训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定位
(一)、职业教育培训是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任务;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实现富民强国的第一国策;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各级企业的第一任务。实施能力开发战略,实现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从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转变,以提高全民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教育和培训的能力建设,使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成为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解决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促进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终身学习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终身教育承担了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使命,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离不开发展职业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伴随着人们的职业生涯和成长过程,是适合于广大劳动者的简便易行、通俗普及的终身教育,从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到再就业(或转岗)培训,与劳动者就业状况变化相适应,这本身就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再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的建立,所体现的也是终身教育的一种导向。
(二)、在岗培训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成为职业教育培训新的发展空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07年4月对全国40个城市技能人才状况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全部技术工人的比例不到4%,而企业需求的比例是14%以上,供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调查还发现,企业当前最急需人才的前三位依次是:营销、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占调查企业需求比例的14.4%、12.1%和10.9%。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技术工人的需求也较强烈,排第六位,占调查企业需求的8.9%,加上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比例占31.9%。从全国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来看,各技术等级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技师和高级技师严重短缺。全国总工会宣教部曾对北京、天津、重庆、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北的职工队伍文化素质状况及职工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调查。全国7000万技术工人中,技师共有20万人,高级技师更少,只有2000余人,由于高级技术人员的比例过低,并且在岗技术工人的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可见,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已经成为职业教育培训新的发展空间。
(三)、职业教育培训是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
目前,劳动力总量过剩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矛盾突出,农村有1.5亿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城镇有1000多万下岗失业工人需要再就业。这也是一个需要职业教育培训的庞大市场,必须通过职业教育培训才能使人力资源尽快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岗位的需求。职业学校应该在企业的指导下,更新教育观念,调整教育对象,把重心向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倾斜和转移,对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培训,扩大服务面向,拓宽办学渠道。。因此在发展学历教育和正规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非学历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
(四)、职业教育培训是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加速器
职业教育培训为国家和社会推进劳动就业、用人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如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和逐步完善等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国的劳动制度改革是与世界接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所必要的一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升级必然冲击许多传统产业,从而引起一些行业和职业的演变与改造,面对新生职业的从业人员离不开职业培训。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逐步规范和劳动用工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也逐渐成为一个新的培训空间。这些都对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市场起了重要的政策调节作用,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政策法律的保障。
我校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面对新社会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积极树立大职教观,坚持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并重,在全市职业学校中率先成立了“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项目,积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增强培训功能,面向社会开展多门类、多层次的培训,以拓展职业学校办学空间,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使学校获得长盛不衰的活力。在职业教育培训的实践中,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如果不主动地投入与服务于社会和企业经济文化建设的主战场,如果离开了社会和企业的需要,脱离了国家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就不会有教育的生命力,就不会有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就没有个人价值实现的载体或基础。
职业教育培训应该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培训是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面向个体职业生涯全程开放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条件,是开拓职业教育新空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四、职业教育培训发展与改革的思考
(一)、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与改革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来推动。根据全局的战略需要来确定和及时调整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方向、重点、目标和措施。只有这样,职业教育培训才能摆上应有的位置,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会得到更充分的重视。
(二)、职业教育培训必须始终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按照“培训为就业服务,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为就业为导向,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一是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和把握培训方向;二是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密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重点,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三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行“订单式”定向培训。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要向多功能、综合性方向发展,为受训者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就业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做好劳动力结构调整和职工转业转岗培训。围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市场化、社会化再培训机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市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三)、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企业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依靠企业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是改革和发展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方针。职业教育培训必须坚持市场化。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运用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行业组织、企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培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靠市场机制去最大限度的利用各种培训资源。
但是企业及企业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职能问题还有待解决。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应该有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具体来讲,就是要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收费和培训管理权限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统一、规范企业部门、企业、社会培训组织、人员在职业培训方面的权利、义务等具体事项。目前,我国在职能界定方面,一是企业对职业教育培训应提供何种支持和服务,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界定不够明确;二是企业及中介组织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界定不够清楚。
(四)加快职业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提高培训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更换职业岗位的频率已经由20世纪80年代的15年缩短为90年代的5年,进入新的世纪,这种更换职业岗位的频率进一步加快,今天的职业教育培训所面对的是一个迅速变化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不确定性特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明显。应对这种不确定的方法,只能是职业教育培训模式的不断创新,使之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为此。必须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重点搞好培训法规建设和培训需求评估、培训课程设计、培训方法和技术开放、培训结果评估等工作,不断满足社会培训的需要,提高培训效率。
正如学习型组织的真谛可以概括成的三个要点那样:1、全体成员全身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2、学习型组织就是让成员体会到工作中生命意义的组织;3、学习型组织是通过学习创造自我、扩大创造未来能量的组织。所谓学习型组织,就是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改革组织本身的组织,是把学习共享系统组合起来的组织。根据”学习型组织”的概念,学习将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学校只是学习的一种场所,人的一生无法区分成“教育阶段”和“工作阶段”。21世纪将更加强调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非正式教育三者协调统一、地位平等,以大教育观念指导学校教育在社会和企业中开展全新的教育和培训,将根据个人随时需要,提供多渠道、多时空、多媒体的学习机会和方式,在全社会的谋职过程中,将从以学历证书为主转向以能力证书为主。所以,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教育的组织、职业教育组织的领导者、教师和所有教育工作者,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教育面临着激烈竞争的条件下,必须开展学习力的竞争,不断学习创新实践,突破正规的学历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认清和正确确立职业教育培训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定位认清职业教育培训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制定长短并行的学制模式,构建适应经济发展、面向个体职业生涯全程的开放式职业教育体系,有效的利用我国的职业教育资源,面向社会举办优势专业的非学历教育,积极争取职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市场份额,重新界定学校职业教育“学生”的概念,树立大职教观,增强市场意识,坚持学历教育与长、短期培训并重,把举办各种形势的培训作为开拓职业教育发展新空间的重要措施放到重要的位置,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