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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管理逻辑(二)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0日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文章来源:中国商业评论作者:孙景华

  “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因果逻辑

  在中国的各类组织管理历史上,最长久、最优秀的组织,从来都不是制度最规范、管理最严厉的组织,而总是表现为依赖权威魅力、矛盾缓和、人人自觉勤奋工作的组织形态。这是“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管理逻辑。

  在今天的中国企业组织里,组织成员对于经理人的抱怨、责难、不满,常常表现为对现代组织制度、治理结构的强烈呼唤――这只是一个假象。事实上,被经理人其实是在抱怨组织经理人缺乏“内圣”品质,而并不是在抱怨“内圣外王”组织制度本身。一个基本的管理常识是:制度管理只能创造一个公平的机制,但却无法造就出被经理人所期待的“内圣”。假如通过现代企业制度产生出来的领导人,依旧达不到他们心中的理想要求,他们依然会不停的抱怨、责难、不满。因此,与其说组织成员是在强烈的呼唤制度管理,还不如说是呼唤经理人成为令人信服的“内圣”。

  “个人基业常青”与“组织基业常青”

  统治与管理,并不是一回事。个人统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人事业的基业常青;而组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组织事业的基业常青。

  现代组织管理的本质,是结束经理人个人的事业常青,从而实现组织的事业常青。但是,中国传统“内圣外王”组织制度安排的本质,却并不是为了实现组织的基业长青,而是为了实现个人统治组织的基业长青。或者说,他们所关心的组织自身的基业常青,需要一个特定条件,即:必须以确保个人的权威地位为前提。

  因此,在中国的现实组织管理中,“内圣修炼”往往成为了人情练达的代名词,这意味着人情练达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管理能力,因此,对于一个中国的企业经理人来说,最重要是练好如何做人的功夫。这些“修炼”出来的所谓能力,既不面向组织目标、效益,也不面向组织效率、绩效,而是地地道道的处理人际关系、维护个人地位的能力。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看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制衡作用,非但没有阻止中国传统人治管理的弊端,反而衍生出了更激烈的管理控制权的争夺保卫战,甚至于企业组织的效率与效益,还不如实施制度管理前的人治管理时代,其原因就是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或称治理结构,严重剥夺了统治者的控制权,制造出了统治者个人权利与统治的危机。这不但使得组织内部的分工、授权、扩张,成为了一种奢望,而且使得组织外部的合资、合作、重组,也变得困难重重。

  个体的特殊与制度的特殊

  中国传统商业组织认为管理的对象是“人”,而每一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特殊个体,因此。遵循因人、因时、因事区别对待的特殊性管理,其结果就是以蔑视组织制度规章为代价。

  “管理人”与“管理组织”并不是一回事

  “管理人”与“管理组织”,并不是一回事。但是,当中国传统管理将二者混为一谈时,就意味着组织功能被忽视了。事实上,中国人对于组织缺乏起码的尊重。

  究竟是尊重组织还是尊重人?成为了中、西方之间关于企业管理最重要的分界线。当企业组织发生危机时,西方最普遍的做法通常就是裁员――裁员常常被理解为是降低成本以度过危机。当中国的企业遭遇危机时,做法与西方恰恰相反,中国人认为,人比组织重要得多!不依靠人的团结一致、反而裁减人,岂不是自毁长城?!

  “管理人”与“管理组织”,造就了截然不同的管理因果逻辑关系。当管理对象被确定为组织时,企业的未来方向就来自组织战略设计的贡献;而当管理对象被确认为人时,企业的未来方向就成为了来自企业家个人智慧的贡献。同样,基于组织角度的管理认识,企业效率是来自于各种成本、流程、标准等设计上的贡献;而基于人的角度的管理认识,企业效率就成为了来自榜样力量、无私奉献等精神层面的贡献。更深刻的差别,则是来自于对企业组织原则的认识――当中国传统管理认为管理就是管人时,企业组织的最高管理原则,就脱离了追求企业最大利润、最优效率的原则,而是成为了企业稳定、人际和谐的温和的道德主义原则。

  由“轻视组织”到“蔑视制度”

  中国传统的商业、企业管理缺乏对组织基本的尊重,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蔑视制度。

  尊重组织就意味着必须首先尊重制度,因为制度是一个正式组织的成熟标志。中国传统的商业或企业组织管理,从不缺少组织内部的制度规章――“家有家法、店有店规”。我们今天能看到的中国传统老字号的店规,不但规定得非常详尽,而且惩罚措施也非常严厉,但是,他们却并不会对违反规定者,一视同仁地严格执行惩罚,而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假如一个员工偷窃了自己店里的东西,应该如何处置呢?按照组织制度管理原则,当然是按照制度赔偿、开除甚至是报警,但中国传统管理却不会简单地这么做:在一个描写中国老字号“全聚德”的电视剧里,老板面对偷窃了店里烤鸭的大师傅,并没有采取制度规定的开除的方法,反而是通过事先设置计谋,在大师傅偷窃烤鸭的瞬间突然出现,并且当众宣布大师傅是首先发现了窃贼、并赶跑了窃贼的人。就这样,一个组织内部的“内贼”,在老板的巧妙设计安排下,反而成了擒贼的“英雄”。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式的计谋管理,它所破坏的是组织的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但换来的却是大师傅更加感恩的工作。

  仅仅就这个独立的事件本身来说,我们不得不为中国人聪慧的计谋式管理叫好:既警告了大师傅、又保全了他的面子,同时还赢得了心知肚明的员工的敬佩,可谓“一石三鸟”。仅就这个事实的结果来看,中国人完全有理由嘲笑和蔑视制度,因为这样做的效率和效果,远比简单的开除更好。

  从表面上看,中国传统商业的嘲笑和蔑视制度管理,是因为在中国的商业历史上,一直缺乏大型商业或企业组织。但事实上,更为深刻的社会原因,则是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人与事关系的认识理解上――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处理任何事情,都需要讲究情、理、法三者之间的均衡。中国传统商业、企业组织管理,为了适应个体的特殊性、差异性,而在情、理、法之间寻找均衡点的区别对待法,其结果就必须是以蔑视制度规章为代价。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