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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讲师谈管理:关于颠覆的辩论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2日 培训讲师谈管理

“颠覆”可能是当今商业词汇中最常被滥用且错用的词。Grist.org网站去年对“颠覆性”蛋黄酱的报道说明了一切。

这一术语还激发了巨大的热情。史蒂夫·乔布斯说,给他“深刻影响”的一本书就是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所著,将颠覆概念介绍给全世界的《创新者的窘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另一位重量级粉丝是亚马逊CEO杰夫·贝索斯(JeffBezos),他要求公司最高管理层都阅读这本书。

当然还有批判者。哈佛大学历史系教授吉尔·莱波雷(Jill Lepore)去年在《纽约客》上撰文,猛烈抨击了颠覆理论,称克里斯坦森的案例来源“不可靠”而且他的逻辑“有问题”。

此外,达特茅斯大学塔克商学院教授安德鲁·金(Andrew King)和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巴尔吉尔·巴塔托格托克(Baljir Baatartogtokh)今年在各自的压力测试中检验了这一理论,发现该理论存在漏洞。他们的文章发表于《麻省-斯隆管理评论》(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结论是颠覆概念缺乏预测力,同时警告管理者不要依赖这一“简单”理论。反过来,也有一些学者共同为克里斯坦森辩护。

我们希望能澄清这一辩论。本期的《什么才是颠覆性创新?》一文中,克里斯坦森在提出颠覆理论20年后和两位合著者一起修订了这一理论。他们承认,“颠覆”现在似乎被用于所有商业创新上,而且往往是不准确的用法。他们指出,即使是优步(Uber),也不符合颠覆理论的定义。他们具体定义了什么是颠覆性创新、什么不是,同时引用了20年有效的实践来更新这一理论。我们希望这些对读者会有所帮助。(刘筱薇 | 译 钮键军 | 编辑

作者为《哈佛商业评论》英文版总编辑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