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 冒王健林之名炮轰淘宝,自媒体遭索赔1000万

冒王健林之名炮轰淘宝,自媒体遭索赔1000万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9日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在互联网上,每一个微信公众账号,都像一个小小的媒体。自媒体让人人都有了麦克风,但这次有一家公众号却因发布不实消息摊上事儿了。11月16日上午,万达集团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条名为的微信。

文章表示,因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实信息,万达集团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万达集团已向国家网信办举报“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的侵权行为。

事情原委:

11月12日,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布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并在微信朋友圈推广传播,该文阅读量较大,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11月14日万达集团官网发表声明:王健林从未发表过与此相关的任何言论,该文冒用王健林先生名义,严重误导读者,侵害王健林先生的名誉权,万达集团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万达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十分恶劣,提起诉讼不仅是为了维护企业自身正当权益,以正视听。同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警示那些没有底线的网络媒体,净化网络风气。

而根据查询得知,“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为“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其客服电话,联系到该公众账号的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已知悉此事,并表示“没什么回应,我也不清楚”。“我也是从其他地方抄袭过来的,所以他(万达)发这个公告。我也是等待消息,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只不过我的传播量大一点,所以就给我发通告了。”上述人士表示。

事情近况:

11月16日,“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发出的文章。文中称:本人刚入社会不久,面临各种就业压力,茫然不知所措,偶然机会接触了微信公众平台,我似乎看到了人生希望。就这样,我用了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了一个微信公众号。有一天,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的文章,其实这篇文章我之前就看见过,好像标题是,我当时读到的时候就很兴奋,因为王总是我的偶像,我信以为这是我的偶像“王健林”某次发表的演讲话题,我还依稀记得王总和马总的一亿赌约,所以毫无犹豫就复制了这篇文章,支持偶像。却不知道事情最后竟然这么严重,希望得到王总原谅。

解读:

律师表示,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关于赔偿1000万元,没法界定具体的数额,只能大概依据某种标准来认定。微信账号的运营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本质上没有区别。

关于微信监管,腾讯集团相关人士认为可以参考。上述规则中提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或违反及相关规则的内容和行为;账号名称应当与功能介绍的内容相符。

滥用原创声明功能中,如下情形不得对文章进行原创声明,一经发现将永久收回原创声明功能使用权限,导致严重影响的还将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其中包括:

抄袭的文章,文章主要篇幅为诸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公共内容;

大篇幅引用他人内容或文章主要内容为他人作品,如书摘、文摘、报摘等;

营销性质的内容;

整合的内容;

对非独家代理的文章声明原创等;

色情低俗内容、暴力内容、不实信息等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