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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谈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全面结合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在全面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意见书中将内部审计在ERM中能够开展的活动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核心性保证活动,包括:就企业风险管理过程提供保证;就风险被准确评估提供保证;评价企业风险管理过程;评价关键风险的报告;审阅关键风险的管理。第二类是合理性咨询活动,包括:促进风险识别与评价;指导管理层作出风险反应;协调企业风险管理相关活动;加强风险报告;保持和开发ERM框架;促进ERM的建立;经董事会批准制定ERM战略。ERM的精髓之一在于全员参与,如何清晰地界定各参与方的职责决定着ERM的实施成效。内部审计作为组织治理结构四大支柱之一,在ERM建立和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类是不适当的活动,包括:设立风险偏好;对企业风险管理过程施加影响;提供管理层风险保证;对风险反应作出决策;以管理层立场做出风险反应;对企业风险管理承担责任。

  上述分类对于指导内部审计合理定位、提供适当形式的服务、保持独立性具有一定的意义,却无助于指导内部审计实现与企业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机结合,容易导致内部审计与ERM脱节,或者重视ERM单一环节而忽视整体。为此,应设计一种能够将内部审计与ERM实现对接的方式,使内部审计能够在ERM循环中实现跟踪式全程审计,实现内部审计对于ERM的全程监督,为持续审计奠定基础,该种模式称为“ERM基础审计”。

  ERM基础审计模式以COSO委员会在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中设计的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八要素为基础,考虑内部审计在ERM中能够开展的活动,将两者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了如图1所示的ERM基础审计模式。

  外围各项要素中,以建立和沟通组织目标为起点,依次经历决定组织的风险偏好、建立适当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识别阻碍目标实现的风险或事件、评价风险发生的影响和可能性、选择和实施适当的风险反应、实施控制和其他反应活动、进行风险信息一致性沟通、监督和调整企业风险管理过程和结果八个环节,形成了ERM的一个运行系统。在此基础上,由管理层提供对ERM过程的首要保证,进而由内部审计实施对ERM的独立客观保证和咨询,最终各方履行对董事会服务的职责,董事会对ERM承担最终责任,形成了ERM的一个保障系统。该模式将ERM与内部审计融合在一个完整的循环中,两者实现了无缝对接;明确了内部审计和管理层在ERM中的职责地位;同时,也便于内部审计通过深入各个业务环节开展对ERM的全程审计。

  1.评估风险。

  评估风险是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估计风险影响的大小和发生的可能性,在二者结合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排队,进而实施不同关注。实施风险评估是管理层的责任。内部审计应就风险是否被准确评估提供保证。具体可以采取两种方式:(1)对管理层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再检验,即掌握风险评价的系统方法,对风险成因、影响后果、发生频率等作出综合分析,根据“风险值=风险概率×风险影响”的计算结果,对风险级次进行排序,对不恰当的风险评估予以更正;(2)对管理层的风险评估能力进行审查,如审查管理层的风格(激进与稳健的经理人对于相同风险的赋值往往存在较大差别)、采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对相关信息的掌握程度、对成本效益的考量、对相关部门或人员意见考虑的幅度,等等。

  2.建立企业风险管理框架。

  在不同组织之间甚至在同一个组织不同部门之间,由于文化氛围、管理理念、工作目标、组织规模、业务复杂性以及与业务目标和风险容忍度相关的固有风险水平不同,ERM框架可能会存在很大差别。例如,信息技术部门因为其工作的性质需要有完整的风险识别、评价框架,而人力资源部门可能仅需要一个明确的政策和程序性审阅。从事常规交易的部门一般具有相对成熟的ERM框架,该框架中有明确界定的风险指示,与日常的业务运行过程相结合;而战略管理部门却不具有这样正式的框架,需要进一步加以开发。某些组织拥有了较成熟的ERM框架,而其他一些组织却仅处于ERM的计划阶段、萌芽阶段甚至无知阶段。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和管理ERM框架。审计人员不能参与设计ERM框架,但是需要依赖他们的判断,结合组织的实际对ERM框架的适当性做出结论,发现框架结构和功能中的缺陷。具体的审查内容包括:审查ERM框架的组成要素;审查在组织政策、治理框架、实务操作中所体现出来的风险观点和价值;审查企业风险管理政策和指南的实用性、灵活性和自我引导性;审查员工对企业风险管理含义的理解和对风险管理技术的掌握情况;审查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支持、对公司文化的培育情况;审查企业风险管理实务按框架期望持续运行情况;审查框架动态调整、监督和自我评价管理情况。
3.建立和沟通目标。

  CEO负责制订组织的整体战略目标,处于不同管理层次、不同地域分布中的各业务单位、分部和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制订各自的子目标,子目标必须与组织整体目标保持一致,并与组织文化、价值观、使命和愿景相协调,在整个组织员工中得到全面的沟通、清晰的解释和正确的理解。内部审计应为下列各个方面提供保证:审查组织目标得到有效建立(如检查目标建立依赖的信息、采用的程序、参与者的素质等);审查子目标与组织整体目标协调一致;审查目标在组织员工中得到全面的沟通和一致的理解。审计人员可以采用访谈关键人员、获取和审阅相关资料、向不同层次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实施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来开展审计工作,其中问卷设计应该提供可以由回答者进行评论的空间,以便于收集员工对目标理解情况的软性信息。

  4.确定风险偏好。

  组织的风险偏好决定了组织能够承受的风险水平。风险偏好与目标设定有着直接的关系,体现在组织交易形式审批、资本预算限制、职责权限划分、购买事项确定等各项活动中。确定风险偏好是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内部审计不能设定组织风险偏好或容忍度,但可以就风险偏好和容忍度水平的确定、量化、沟通,在政策、程序和实务中的有效实施情况提供保证。

  5.识别风险。

  识别风险是对组织正在和将要面临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换言之,即确定组织正在或将要面临哪些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风险。风险识别是管理层的职责。内部审计在风险识别中的主要工作包括:审查风险识别的充分性,即与组织整体目标和战略相关的、涉及组织整体和分部层次的主要风险是否均已被识别出来,是否存在未被识别的风险,并提醒管理层注意;审查风险识别的一致性,风险定义、分类是否在组织中得到统一的运用。对于发现的风险识别不完全、不一致、忽视风险等情况,内部审计应采用特殊审计程序并加以报告。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