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物业管理市场越来越大,但同时在物业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更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行物业管理人员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势在必行。物业管理员是指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级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物业管理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及较强的表达和计算能力,是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员具体工作内容为:
1、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2、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3、负责为公司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9、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10、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11、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12、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物业管理要实现对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高效、周全、便利的服务体系,使业主获得优美居住环境同时,也能享受到优质服务,这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由于物业管理所提供的服务涉及面广,其专业性、社会性、政策性、群众性较强,因此对物业管理的素质有着特殊的要求。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关系到企业在广大业主心中的形象。我认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几项特殊的素质:具备“通才”素质,善于化解矛盾,长于沟通技巧,尽量“一次做对”将工作目标应建立在“一次做对”的基点上,避免反复整改。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了配合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颁布了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物业管理员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凡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人员,只要符合报考要求,均可参加资格鉴定。